校(院)新闻

校(院)召开校(院)委会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扩大)会议
部署校(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文章来源:党群工作处 作者:鲁春艳 发布时间:2024-04-15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4月15日,校(院)召开校(院)委会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我省《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方案》精神,以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校(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和安排,并进行动员部署。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长邓泉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副校(院)长、一级巡视员徐学伟、郝春禄,副校(院)长黄莉、孙庆国、刘杰斌、王勇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校(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主动对标对表,切实增强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加强警示教育、专题培训,分层次抓好校(院)委领导班子和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推动校(院)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全面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立足校(院)主责主业,抓好学员党纪学习教育,做好《条例》宣传宣讲工作,要把学习《条例》纳入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和学员党性分析内容,引导学员全面系统学习《条例》,进一步提升党性觉悟、严守纪法规矩。

  会议要求,校(院)要发挥不正之风“净化器”、党性锻炼“大熔炉”、全面从严治党“风向标”作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以“教育者先受教育”的责任担当,切实把《条例》学深悟透学到位。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贯彻从严治校方针结合起来,同高质量落实基本培训任务结合起来,不断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校(院)办学治校高质量发展,助力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强大动力。

  副秘书长、副教育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校(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