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校院

朝阳市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会议精神

文章来源:朝阳市委党校 作者:无 发布时间:2024-04-11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为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会议精神及省委常委会议有关工作要求,3月15日,朝阳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两个会议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朝阳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从四个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各级要求,确保基本培训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召开校(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着力把全校(院)教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两个会议精神上来。3月29日,召开全市县级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座谈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会议精神,部署推动全市党校系统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制定基本培训方案。研究开展基本培训的具体方法和举措,牢牢把握关键要素,系统谋划、研究制定本市基本培训方案,并将基本培训理念贯穿到2024年春季学期主体培训班次中。指导县级党校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县区党校基本培训方案,持续提高县区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活力。

  三是高质量做好培训工作。精心研究教学计划,科学设置教学内容,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在春季学期主体班次中开设围绕全面推进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打造新时代“六地”“六个着力建设”“八个攻坚突破”任务等新专题课程,切实提升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是抓学风校风建设。3月28日,召开校(院)干部职工大会,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工作人员“七不准”》,紧紧抓住教师和学员两个主体、教与学两个环节,将从严治校的要求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守。

附件下载